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国税信息 > 文章 当前位置: 国税信息 > 文章

深圳国税关于尽快将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升级最新版本的通知

时间:2017-04-28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税讯网 - 小 + 大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避免因发票开具行为不规范,给开票方和受票方带来税收风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现将依照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安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的纳税人,应将新系统开票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并使用最新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升级指南见附件。

       二、新系统开票软件最新版本为1225版本(开票软件版本号后4位),税收分类编码最新版本为12.0。

       三、从5月16日起,新系统开票软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和未使用最新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减少离线开票时长。

       四、从6月1日起,新系统开票软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的纳税人将无法正常开具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盘)升级指南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金税盘)升级指南

 

上一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关联申报的通告

下一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知

推荐阅读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粤ICP备12090348号-1  |   QQ:570155  |  地址:深圳市  |  电话:12345678910  |  
Copyright © 2020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授权http://www.taxinfo.cn使用 OK文库 Powered by 55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