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1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税讯网 - 小 + 大
深地税告〔2017〕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联合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深圳市歌奥进出口有限公司等27544户纳税人被评为2016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现将名单予以发布。 纳税信用按年评价,动态管理。本期评价等级有效期截至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期间如发生涉税违法违章行为将予以降级。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及动态调整情况,可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