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6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税讯网 - 小 + 大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地方税务局的行政执法权限发生了变更。为便于纳税人办税,现将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变更后的行政执法权限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 行政执法权限:负责福田区除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西止新洲河东岸,南沿深圳河北岸,北至福强路)和福田区彩田路、福强路以东,红岭路以西,北环大道、泥岗路以南,深圳河以北区域以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 二、深圳市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行政执法权限:负责福田保税区(东起皇岗口岸,西止新洲河东岸,南沿深圳河北岸,北至福强路)和福田区彩田路、福强路以东,红岭路以西,北环大道、泥岗路以南,深圳河以北区域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税务登记、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反避税工作。 三、变更日期于2017年5月1日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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