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6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税讯网 - 小 + 大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确保纳税人正常办理申报纳税,我局决定将2017年1月份申报期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财务会计报表(季报)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1月16日延长至1月17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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