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0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税讯网 - 小 + 大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6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我局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包括以其他部门文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6附件.rar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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