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7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税讯网 - 小 + 大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税款所属期2016年10月1日起,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按照季度和年度报送。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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