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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关于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温馨提示

时间:2016-09-27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税讯网 - 小 + 大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税款所属期2016年10月1日起,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按照季度和年度报送。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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