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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时间:2014-12-17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我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职位最终聘任人数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10月24日)》有关规定确定。考试总成绩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8:00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市局一楼大堂集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8号),统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

       三、 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在封面左上角填写“职位编码”、“主管单位”、“姓名”和“手机号码”,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考生到交费处交体检费,体检费约400元(具体费用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交费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考生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前述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不按时报到和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任资格。因需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

       (二)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休息,勿熬夜,要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四)做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聘任审批。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七)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聘任资格。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的,取消体检资格。

       (八)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聘任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九)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联络通畅,以便能随时联系,勿因联系不上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如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本公告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复检,前述体检时间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将于12月24日16:00后在我局网站(网址:http://www.szds.gov.cn)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下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总成绩表.xls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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