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4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2014年2月,总局制定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将《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予以公开。9月,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意见》指出:“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举措……省以下税务机关应当按照10号公告公布本级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为贯彻落实落实上级文件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规范我局的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出台的必要性 《公告》是我局从顺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立足于税务机关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立足于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在参考借鉴湖北、四川、江苏等省份先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起草的一部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的主要内容为《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该目录公开了我局现行有效的全部76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含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和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全市各级国家税务局(含市国税局)实施以及既可由国家税务局、也可由地方税务局实施的审批事项,也包括虽由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但业务流程需经过我局初审的审批事项。 目录的各栏次内容依次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审批实施机关、是否属于即办类事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审批对象以及备注栏。与《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各栏次内容相比,我局此次公布的目录在内容栏次上增加了“审批实施机关”和“是否属于即办类事项”等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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