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23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尊敬的电信业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电信业纳税人自2014年6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为了保障营改增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您的办税效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4年5月23日、5月29日对电信业营改增纳税人开展两期集中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涵盖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发票及征管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期营改增纳税人培训 培训时间:5月23日上午9:30-12:00 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深圳国税大楼五楼501会议室 培训对象: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 培训内容:电信业营改增增值税政策 2、第二期营改增纳税人培训 培训时间:5月29日 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深圳国税大楼五楼501会议室 培训对象:电信业纳税人 培训内容:电信业营改增增值税政策、国税征管及发票业务 请您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可在门户网站“税法宣传-纳税人学校-课堂安排”栏目报名参加,感谢您的参与!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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