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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知

时间:2014-01-14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尊敬的纳税人:

       因系统故障,我局决定将2014年1月(申报期)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申报纳税期限延至2014年1月17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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