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1 点击: 次 来源:www.taxinfo.cn 作者:深圳禾兑网 - 小 + 大
一、纳费人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此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对生产企业2005年1月1日以后(包括1月1日)发生的货物出口行为经国税局审核确认的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开始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征收率 目前,深圳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统一为3% 三、应缴费额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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